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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煉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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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澎湖在未使用瓦斯之前,鄉區的民眾都把牛屎、高粱桿或野草混合曬乾來做為燃料,馬公市區則多使用木柴或煤炭。民國40年代,窩仔底一帶的空地上開始出現一些「打煉炭」的行業,他們以回收的煤炭渣,加入一些新煤和泥土,加水混合在一起,然後放到模具裡面用大木槌打實,再倒出來曬乾做成圓柱狀的「煉炭」當燃料。新煤不易點燃,但是煉炭的橫截面都留有密集的通氣孔隙,比較易燃;而且溫點高,可以長時間悶燒(還有熱度),也不會很快就燒完,很適合需要長時間保有熱水或熱食的中上階層人家或理髮店、麵店使用,所以相當暢銷。當時在今天的忠孝路73號、信義路33號、忠孝路108巷8號,及豬灶口旁都有打煉炭的工地,到民國60年代才因為瓦斯普及,煉炭逐漸滯銷而停產,目前在忠孝路108巷8號西側的空地上還可以看到打煉炭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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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四輯)
知識建檔|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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