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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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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澎湖的海況險惡,浪濤洶湧,自古有句諺語:「要載豬,不載人。」意指載人的船是相當危險的,因為在船上動物不會隨意走動,人卻會任意走動,造成重心不穩,而發生船難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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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澎湖海難事件的探討,早在民國78年(1989)澎湖縣文化中心主辦《澎湖開拓史學術研討會》中,已由楊麗祝專文討論,文中針對挪耳門號事件(1892年)引起中國報紙上海《申報》、《北華捷報》等國際視聽的重視,討論澎湖的沉船事件,該文並分析澎湖發生船難的地理歷史因素,透過歷年船難表,試圖歸納出歷次船難的因素暨船難發生之後官民的態度,以及傳說中沿海居民的民俗,劫奪遭難船財物等,提出看法。因為該文的澎湖船難表,實為瞭解澎湖歷年船難的重要參考資料來源,故而本文也參酌整理作為分析明治二十八年(1895)以後的澎湖船難事件基礎。清代的船難事件,大部分是因為班兵三年一班制度頻繁,造成大多數的船難事件,其中尤以軍事運兵、米船為主,也因為資料的限制只能從《宮中檔》、《歷朝實錄》私人遊記、雜著等方面找出船難事件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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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日治時期以後記載澎湖船難的資料包括《總督府公文類纂》、《澎湖廳報》等,例如《總督府公文類纂》從明治28年(1895)開始有不少關於總督府處理外國船難與清國船的公文書記載,其中關於船難的撫卹與安撫,總督府方面也做得相當優厚。戰後《聯合報》、《中國時報》、《建國日報》的報導,應該可以補充一些澎湖船難事件的報導,另外澎湖在地人的研究文獻或民間史料,也有不少相關的資訊可做為分析澎湖船難的重要材料。歷年以來澎湖的沉船不計其數,經考古出土的沉船,以「將軍一號」較著名,不僅具相當的史料價值,也是證明澎湖做為海上經貿要道的最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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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船長公會理事長姚忠義表示,澎湖外海在冬天東北季風盛吹時,常易造成船難,因為浪高皆達十級以上,至於航行在目斗嶼花嶼之間的船隻之所以會發生意外,最主要的因素有二:「一是浪太大,船隻漏水;二是船隻性能的問題,有的無法逆風而行造成船難。」造成無數次的沉船因素是颱風及其外圍環流的影響,而東北季風所激盪的浪高也不容輕忽,然而較遺憾的是,人為疏失所肇造的悲劇最令人噓吁!歸納澎湖船難造成的原因,大多與颱風有關,而船難地點主要以澎湖外海俗稱黑水溝一帶最多,至於造成船難的直接原因大多是觸礁,因為澎湖大小64個島嶼羅列分布,有許多暗礁和海流,如果不是嫻熟海道的老船長或當地居民,實在很難避得過這些隱藏在海底的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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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二)|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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