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先啟後匾

影像分類:匾額  承先啟後匾|拍攝日期:2019-08-11(星期日)

承先啟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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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先啟後(昭和10年,1935。照片133):本匾相關文獻未會著錄。上款「歲次乙亥年麥秋之月吉旦」,下款「先總董後正董謝清河敬献」。(照片134)上款沒有年號,本匾即昭和10年乙亥(民國24年,1935)改建當時所立,麥秋是4月。「謝清河」即碑記所載「謝江」,光緒年間1875-1894)重修擔任總董事,昭和9-10年(民國23-24年,1934-1935)重修擔任正董事。2次修建間隔約44-60年,此時「謝清河」已是長者。匾額位置在正殿右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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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硓𥑮石季刊第59期
知識建檔|2019-08-11。知識更新|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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