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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年字五號海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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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1801年字伍號海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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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嘉慶六年十一月九日卯時(西元1801年12月14日清晨5點到7點),一艘福建水師提標前營的戰船「年字五號」(年字伍號),經過一天一夜的失控漂流,在台南鹿耳門外的馬鬃隙海域觸礁沉沒。船上搭載的砲械、鈴記、藥鉛等物品也一併沉入大海,事後只打撈起3尊砲位。全船146人有143人獲救、3人被潮水沖走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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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字五號遇難的時空背景,乃是嘉慶六年的台灣班兵大換防(台灣的班兵駐防期滿後,搭船返回福建,新兵則從福建運送到台灣接手防務),本船正是在運載班兵時遇難。在此之前,年字五號奉命到廈門搭載詔安營班兵48人、詔安營外委吳開陽1人、烽火營班兵81人、烽火營署把總周逢照1人。十一月五日(12月10日)本船從大擔島開往台灣換防,由孫景奇擔任管駕、配有水兵14人,以及上述131名班兵。未料十一月八日(12月13日)途經澎湖海域時突然遭遇強風,造成船尾受損,船隻失去平衡,漂流到台南的鯤鯓海域。當時雖有在附近避風的漁船前來查看,準備和船上班兵共同搶修,但入夜後風浪轉強,船底又已經損壞,無力挽回。最後在九日(12月14日)清晨,本船被大浪打到馬鬃隙海域觸礁沉沒。落水的官兵多半抱著船板碎片漂浮上岸,或者被旁人救起來,僅有水兵黃進福、阮進成、林錦記等3人被潮水沖走,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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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字五號遇難後三天,又有一艘福建金門鎮標右營的「固字六號」在運兵赴台時沉沒。因此福建台灣鎮總兵愛新泰等人便將兩案的善後一併處理,也以「出洋淹斃事屬因公,情殊可憫」的事由,依標準替黃進福、阮進成、林錦記等3人辦理撫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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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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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內閣抄出提督銜福建臺灣鎮總兵奴才愛新泰、署福建臺灣道奴才慶保跪奏為哨船載兵渡臺、在洋遭風擊碎、淹斃兵丁、沉失砲械,查明恭摺具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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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於上年十一月十四日,據鎮標中營遊擊陳廷高呈報,水師提標前營管駕年字五號哨船隊目孫景奇報稱,管帶水兵一十四名,駕坐本船,在廈配載詔安營外委吳開陽管帶該營二起班兵四十八名,又配載烽火營署把總周逢照管帶該營二起班兵八十一名各來臺換戍。本年十一月初五日在大擔門口放洋,初八日駛過澎湖洋面,陡遇颶風,全船目兵極力保護,因風浪猛烈異常,船上尾樓下全概行刮斷,船身墜側,隨風漂至鯤身外洋。正在危急間,適有避風漁船■■■■■■■■■陽等招駕攏喚同各班兵,檢帶隨■■■■■■■■■。景奇督同各水兵仍在船保護,奈夜間風浪愈大,船底損壞,人力難施,初九日卯刻船隻又復衝馬鬃隙沉礁擊碎。全船兵目同防船砲械、藥鉛等項概行落水,陸續扳篷扶板及遇救得生。查點人數,大半受傷。漂失本船水兵水兵黃進福、阮進成、林錦記三名,現在確查漂失水兵下落,打撈沉失砲位等項,獲日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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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督銜福建臺灣鎮總兵世襲恩騎尉愛新泰(等)〈為哨船載兵渡臺在洋遭風擊碎淹斃兵丁沉失砲械查明恭摺具奏事〉,嘉慶七年二月十日(180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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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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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中檔奏摺-嘉慶朝》(台北市,故宮博物院藏),文獻編號:404007369。國立台灣大學,《台灣歷史數位圖書館》,檔名:〈ntu-PMA0002-0015000151-0007369.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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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令丞
知識建檔|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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