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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6永字七號海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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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1796永字柒號海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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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乾隆六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西元1796年1月2日)夜裡,一艘福建海壇鎮標左營的戰船「永字七號」(永字柒號),從海壇航向台灣的途中,在澎湖白沙海域被風浪打壞,觸礁沉沒,船上所有軍械也隨之沉沒遺失。全船人數不明,但有39人確認溺斃、41人失蹤,死亡人數總計至少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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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難的永字七號戰船此行任務,是載運班兵到台灣換防,率隊者為福建陸路提標中營把總林朝選,誰知卻遇風觸礁沉沒在白沙海域,林朝選本人也在事故裡罹難。事後,相關官員認為本船的沉沒原因是風浪不測,並非人為因素,無須追究賠償責任,並依照往例申請再造一艘新船補充損失。船隻沉沒時損失的兵器包括鳥槍23桿、籐牌2面、牌刀2口、腰刀27口,也獲得重新製造補充,費用以公庫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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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永字七號罹難者的撫卹方面,相關官員根據「大洋大江危險地方,官兵因公差委漂沒身故」的往例,對確認溺斃的39名班兵處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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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總林朝選1人,給銀一百兩,軍階追升一級,保障1名子女為補用把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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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外委張士高、蘇高陞2人,依照馬兵標準,分別賞銀七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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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戰守兵36人,依照步兵標準,分別賞銀五十兩,名單為:林得保、鄭采鳳、曹克忠、許長太、謝得良、黃日輝、蔡連高、陳高飛、朱高恩、薛連高、藍飛彩、蔣得寶、謝得高、黃得先、鄭必成、王長壽、李得功、何得貴、林球、張名喜、張高飛、楊得功、林清、李志升、李名高、楊日升、張得勝、陳明恭、曾良、薛得捷、蘇金元、黃志、陳元勇、郭有成、林有進、魏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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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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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等部兵部尚書正藍旗滿洲都統忠勇公臣豐伸濟倫等謹題,為報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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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臣等會議得兵科抄出閩浙總督玉德疏,稱福建海壇鎮標左營永字柒號船在洋遭風擊碎一案,緣陸路提標中營把總林朝選管帶弁兵赴臺換班,於乾隆陸拾年拾壹月貳拾叄日夜,駛至澎湖白沙嶼外洋遭風擊碎,弁兵舵水俱皆落水,所有器械各項沉失無蹤,訊明實係風浪不測,並非管駕不慎,亦無捏報別情,應准照依商式造補。沉失器械一併准動錢糧補製。其淹斃各兵丁已經給卹在案。聲明該船係在澎湖洋面失事,應行澎湖廳勘訊,并取文武官及澳甲等印甘各結,海洋往返風信靡常,遲延有因,應請免議等因,除冊結圖送部外,於嘉慶陸年拾貳月拾玖日題,嘉慶柒年貳月拾伍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於本日抄出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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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尚書豐伸濟倫等〈題覆閩浙總督玉德疏稱福建海壇鎮標左營永字七號船管帶弁兵赴臺換班在洋遭風擊碎一案與免賠之例相符應照例准其動項造補〉,嘉慶七年三月二十五日(180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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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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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資料庫)》(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書序號0056684。國立台灣大學,《台灣歷史數位圖書館》,檔名:〈ihp-neigedk-0000100008-0056684.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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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資料庫)》(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書序號0003775。國立台灣大學,《台灣歷史數位圖書館》,檔名:〈ihp-neigedk-0000100007-0003775.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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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本政主編,《清實錄臺灣史資料專輯》(福州:福建人民,1993年,第一版),頁637。國立台灣大學,《台灣歷史數位圖書館》,檔名:〈ntu-1865448-0063700637-0000002.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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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令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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