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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園生命紀念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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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菜園納骨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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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園段119地號(重測後雙湖段56地號)的土地(雙湖園西側丘地)本來是菜園居民的傳統墓葬區,在日治時期被徵收為海軍用地,戰後也成了海軍總部所管理的國有土地。民國87年(1998)因為海軍要求菜園里民儘速遷墳還地,而產生軍民之間的糾紛;菜園地方領袖及旅高鄉親因此向縣政府陳情,請求協助墳墓遷移並在該地興建納骨塔以安厝祖墳。賴峰偉縣長趁機勸說菜園鄉親同意由縣政府負責和軍方協調解決土地問題,來興建全縣性的示範納骨塔,實現「火化塔葬」、「舊墓撿骨進塔」的政策(劉丁乾等2005: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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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園納骨塔於民國89年(2000)1月28日動土興建,次年(2001)3月25日落成啟用,基地面積42,400平方公尺(洪文源、葉茂生2005:608);所需經費由內政部補助13,000,000元,省政府補助25,000,000元,縣政府也向省建設基金借貸12,000,000元,共計50,000,000元。民國91年(2002)縣政府又斥資千萬配合週邊的菜園濕地、雙湖園等景觀進行整建,於民國92年(2003)開始綠美化植栽工程;民國93年(2004)清明節前夕,由賴縣長更名為「菜園生命紀念公園」(劉丁乾2005:79-80)(照片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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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園納骨塔的原設計總共可以提供14,747個塔位(不含暫放區16個),到民國94年(2005)又增設納骨櫃1,413個,使總塔位增加為16,160個。納骨區共有2樓,分別規劃為佛道教區位、夫妻式區位、天主基督教區位、暫放區等骨骸位和骨灰位。納骨塔大門左側的服務中心設有辦公室、值夜室、盥洗室,並配置2名服務員、1名管理員隨時受理進塔申請及相關為民服務工作。中央的祭祀廳則由一樓挑空到頂,象徵祖先直通天堂之路;頂部採光罩以八角形代表收納八方,象徵和平與接納。為了方便民眾停車入口處也規劃有機車停車位38個、汽車停車位24個,面前廣場則以連鎖磚鋪設圖案,平時供做運動休閒之用,特殊民俗節日則供辦理大型法會及聯合公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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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11輯|2006年
知識建檔|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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