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義詞彙|1795金字陸號海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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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
乾隆六十年閏二月十九日(西元
1795年4月8日)夜間,福建金門鎮標左營的「金字六號」(金字陸號)戰船,從澎湖
媽宮澳開往金門,卻在金門西南方的東椗海域突然遭遇風浪,船舵、船桅都被打壞,造成船隻失控漂流,最後觸礁沉沒,船上的軍械全數遺失。全船31人落水後抱著船隻碎板載浮載沉,到了二十日(4月9日)午後才被經過的漁船發現,陸續救起19人,但仍有12人不幸被大浪淹沒,遺體無從打撈。詳細船員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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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還者19人:許攀桂(官拜金門外委,擔任本船管駕)、李賢、蔡得勝、歐陽千、許賜祿、黃得盛、王志雄、楊日生、楊得輝、楊克生、張世高、黃捷魁、李恩、李志、陳士志、葉允成、倪直生、邱朝寶、劉意光(以上18人皆為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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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難者12人:楊靜、陳朝明、王世生、陳世良、倪志輝、林志壽、許允顯、問天賜、楊士元、陳福生、盧鎮山、張文進(以上12人皆為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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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六號在事發前的上一趟航程,是把從台灣採買的米穀運送到澎湖,並在任務完成後,於
乾隆六十年閏二月十八日(西元
1795年4月7日)從澎湖返回金門。本船出發時天氣晴朗無雲,管駕為金門外委許攀桂,船員則為30名目兵,誰知在即將抵達金門時,仍然遭到狂風大浪的襲擊,不幸遇難。事後相關官員依照往例,認為「管駕回營猝遭風浪飄衝擊碎實係人力難施,並非管駕不慎」,並未追究賠償責任,也對生還的許攀桂加軍功一級、生還受傷的目兵19人給賞、罹難目兵12人給予撫卹。船上沉失的各類軍械重新製造補充,費用以公庫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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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船雖然不是在澎湖海域遭難,卻也可看出當時金門、廈門、澎湖、台南等地緊密的海上交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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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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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司布政使田鳳儀查得金門鎮標左營金字陸號哨船,在洋遭風擊碎一案,緣該營派撥外委許攀桂帶領目兵李賢等參拾名,管駕金字陸號船護送運臺灣採買穀石,赴澎湖交卸,事竣,乾隆陸拾年閏貳月拾捌日,在澎湖
媽宮開駕回營,拾玖日夜貳更時候駛至東椗外洋,陡遭風浪,刮去柁牙,拗折下金,該外委督同目兵極力保護,無如風浪猛烈,人力難施,隨風飄衝暗礁擊碎,全船落水,軍械均被飄沒,外委許攀桂同目兵李賢等拾玖名扳扶板片,四散飄流,至貳拾日午後遇漁船救載得生,水兵楊靜等拾貳名被浪淹沒,報營移送金門縣丞查訊勘明,實係外洋錄供通報奉批覆訊議詳。等因。俱經移行遵照去後,茲准金門鎮移據左右營遊守覆稱,吊集外委許攀桂等覆加研訊供悉前情嚴詰委係風浪不測,人力難施,竝無捏報別情,取造洋圖冊結移,請詳題動項造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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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浙總督魁倫〈閩浙總督為造補沉失軍械事〉,嘉慶元年七月一日(
179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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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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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資料庫)》(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書序號0004108。國立台灣大學,《台灣歷史數位圖書館》,檔名:〈ihp-neigedk-0000100011-0004108.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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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令丞
知識建檔|2022-07-16。知識更新|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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