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分類:匾額 2018千江明月匾記錄|拍攝日期:2018-02-16(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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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埰:直隸磁州人,由附生捐貢;遵江賑減四事例,遞捐通判。乾隆九年,選授廣東惠州府通判,丁憂;起複,補選福州府通判,奉委署澎湖廳。於乾隆二十年六月到任,本年八月奉文調補實授。至二十三年七月連閏三年俸滿,二十四年五月卸事離任,升邵武府同知。
相應移咨該督轉飭遵照辦理可也等因。同前事,於二十一年六月前廳張埰詳稱奏准澎營兵米七千二百石,今改米為谷,計需一萬四千四百石。
二十一年,通判張埰詳請改撥杉板頭商船運載,一切車船腳費,每月需錢二十五千二百文,准於司庫扣收各營截隨銀內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