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分類:匾額  

一方之庇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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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空間|祖師廟
匾詞:一方之庇。上款:雍正七年歲次己酉陽月吉旦。下款:燕山王仁敬立。解釋:農曆十月古稱陽月,又稱小陽春,是芙蓉花開的季節。「王仁」部分,請參閱下方文獻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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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澎湖不產稻穀,並無澳民捐輸。自雍正九年前廳王仁捐起,至乾隆十六年分止,各官捐穀並武營各官所捐....續因前廳王仁慮澎地潮濕,呈詳懇將撥運澎倉穀三千石仍寄貯台、諸二邑,設遇


澎湖自雍正六年改設廳員之日,鹽系前廳王仁官運行銷,每年五千石....王仁:順天大興縣人,由吏員考職經歷。於康熙五十七年遵欽奉上諭事例,具呈兵部,急公自備鞍馬、行糧,運米幫駝,議敘選授漳州府通判,調任澎湖。於雍正六年五月到任,至雍正八年五月二年俸滿;自雍正九年正月新任梁到任協辦起、至本年七月止,協辦期滿離任


王仁,順天大興人,吏員,考職經歷。康熙五十七年,議敘漳州府通判。雍正六年五月調任。八年五月俸滿卸事,仍留協辦,期滿離任。


社倉:雍正八年,大府奏辦社榖,飭各屬官民捐輸。自九年前廳王仁捐起,至乾隆十六年分止,文武各官共捐社榖二百五十九石。是年八月,台灣府陳關移稱:澎湖系屬台邑,應將該廳社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