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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海防與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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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鑑於倭寇、海盜為患,對於外國沿用元朝的貿易統治,原則上只准朝貢貿易,外國來中國貿易的時間、船數、人數均有詳細規定。對於國內而言,如國人自由與外邦貿易,恐有勾結倭寇的疑慮,將危害海防安全,因而禁止國人出海與外邦通商。明初對於海外的消極態度,造成將澎湖徙民墟地的「墟澎」政策。《萬曆重修泉州府志》對於當時的澎湖有如下之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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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出海門舟行二日程曰彭湖嶼。在巨浸中,環島三十六,昔人多僑寓其上,以苫茅為盧舍,推年大者為長,不畜妻女,以耕漁為業,其地宜牧牛羊,散食山谷間,各剺耳為記。訟者取決於晉江縣,城外貿易,歲數十艘,時為泉州之外府。後以倭患墟其地,或云抗于縣官,故墟之。今鄉落屋址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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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澎湖是何時徙民墟地,又由何人所執行,歷來方志傳抄,內容詳簡不一,說法互有差異。經學者整理考證,其時間應為洪武20年(1387)左右,江夏侯周德興採納左參議王鈍的建議。以下概述重要說法,以資瞭解前人對此事之記述。就時間來看,顧祖禹的《讀史方輿紀要》卷九十六:「彭湖嶼⋯⋯明洪武五年,湯信國經略海上,以島民叛服難信,議徙之近郭。二十一年,盡徙嶼民,廢巡檢而墟其地」,以洪武21年(1388),湯信國徙澎湖之民。另有來集之的《倘湖樵書》:「按彭湖嶼,環島三十六。洪武五年,以居民叛服不常,遂出大兵,驅其大族,徙置漳、泉之間」,則以洪武5年(1372)。又有胡建偉的《澎湖紀略》卷二地理紀建置項:「明洪武五年,信國公湯和經略海上,以澎湖島居民叛服靡常,因盡徙歸內郡,置於漳、泉之間,廢巡檢而墟其地。」然而,另有未註明時間,而以周德興為徙民者。如《諸羅縣志》卷七兵防志總論:「明初漳、潮間有深澳(即南澳)、泉屬有澎湖,江夏侯周德興皆遷其民而墟之,且塞深澳之口,使舟不得入;慮島嶼險遠,勞師而匱餉也。」以及藍鼎元的《平臺紀略》:「如澎湖、南澳皆為海外荒陬,明初江夏侯周德興皆嘗遷其民而墟其地,其後皆為賊窠,閩廣罷敝。及設兵戍守,迄今皆為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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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五說可知,有兩個可能時間點,即洪武5年(1372)與洪武21年(1388);執行者則為湯和(因被封為「信國公」,又稱湯信國)或周德興。然就湯和的經歷來看,洪武5年澎湖徙民之說,實有錯誤。湯和自洪武元年起至洪武14年(1368-1381),先後隨徐達北伐,討伐退敗至塞外的元朝殘餘勢力。直至洪武17年(1384),湯和才正式授命至沿海防堵倭寇。按《太祖洪武實錄》,湯和巡視防倭實有兩次,第一次為洪武17年(1384),巡視浙江福建沿海;第二次為洪武20年11月,巡視地點僅止於浙江西部,並未到福建。《明太祖實錄》洪武20年4月8日(1387年4月26日):「命江夏侯周德興往福建,以福、興、漳、泉四府民戶,三丁取一,為緣海衛所戍兵,以防倭寇。」洪武20年6月26日(1387年7月11日):「徙福建海洋孤山斷嶼之民,居沿海新城,官給田耕種,從左參議王鈍請也。」可知,徙民之議為王鈍所提出,周德興採其建議。由於周德興徙民,與湯和第二次巡視的時間相近,且其名聲高於周德興,以致於後人將其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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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雖採取消極政策,管制海上活動,將澎湖居民遷回大陸,且明初的徙民墟地之舉,可能不止一次,朝廷所持之理由不外是抗官與倭患。然而,澎湖優越的地理條件,對於沿海漁民以及遊走於東南沿海的倭寇、海寇而言,可增加一個停留的據點。漳、泉一帶山多田少,依靠海上貿易或捕魚謀生,實為重要經濟來源。海禁的結果,有損於沿海經濟,居民為求生活冒險下海捕魚,更使澎湖成為重要漁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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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2年(1523),發生寧波搆亂之後,明廷對日本採取閉關絕貢的政策。日本在貿易的需求下,不斷來中國非法貿易或進行海上劫掠,導致倭寇為亂日趨嚴重。另外,中國沿海居民,迫於生活,私自下海通番貿易,而形成擁有武力的走私商人集團,甚至劫掠沿海。明廷對於澎湖鞭長莫及,使嘉靖中葉以後的澎湖,成為海寇與倭寇秘密進行國際貿易的基地。嘉靖33年(1554),海寇陳老曾結巢於澎湖,騷擾大陸沿海。明廷為追剿海寇,對於澎湖與臺灣的戰略地位,已有清楚的認識。福建巡撫塗澤民:「又訪此賊(指曾一本)北來圖遁之地有三。一彭湖;一小流球;一倭國。澎湖死地,水米難繼,此策之下者也。為官兵數月之憂。」可知,澎湖當時的定居人口、物產有限,海寇只能做短期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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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2年(1574)總兵胡守仁追剿林鳳,林鳳逃竄至澎湖,再抵達臺灣,又遇官兵追擊,只好再流竄菲律賓。《神宗實錄》以「萬曆二年十月辛酉。福建海賊林鳳自彭湖往東番魍港,總兵胡守仁、參將呼良朋追擊之;賊船煨燼,鳳等逃散。」此外,倭寇也以澎湖為劫掠大陸的中繼站之一,《神宗實錄》:「萬曆十年八月戊申。兵部覆福建巡撫勞堪題:倭寇一自北洋;一自廣海突入,意在窺犯興化、漳南地方;又有夥船出沒東湧、彭湖,欲圖聯勢劫掠,實係內地奸徒勾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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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中葉以前,對於澎湖的認識,實由海防安全的角度出發。而所謂的海防,非指澎湖一地之安全,實指大陸東南沿海而言,故有徙民棄地之舉。章潢《圖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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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彭湖遠在海外,去泉二千餘里。其山迂迴,有三十六嶼,羅列如排衙。然內澳可容千艘,又周遭平山為障,止一隘口,進不得方舟。令賊得先據,所謂一人守險,千人不能過者也。矧山水多礁,風信不常,吾之戰艦難久泊矣;而曰可以攻者否也。往民居恃險為不軌,乃徙而虛其地。今不可以民實之,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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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憂慮澎湖居民叛服無常,則徙民之後,也無須棄地,可駐兵以防範倭寇、海盜聚集。然而,澎湖離內地有相當距離,輸糧兵援甚為不便,不如強化大陸沿海防務,自然有能力控制澎湖,而無須常駐。謝杰的《虔臺倭纂》即對此有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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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湖石田也,非南澳海壇比也。雖云山環數百里,澳容千餘艘,然去內地甚遠。既不可實之以民,又不可守之以兵。絕島孤懸,茫茫萬頃,縱使得而田之,而養兵之費,猶將十倍,於此所云,利什而害佰者也,其棄非得已也。曰:民不可實矣,兵則何為不可守?曰:兵分者於法為弱,遠輸者於法為貧,是皆兵之所禁也,矧寇大至,糧輸兵援,一或後時,且委軍以予敵,何論貧與弱也。曰:然則棄以質敵可乎?曰::內備既修,外進既嚴,其在彭湖,猶其在日本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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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為防倭寇進犯福州,於海壇開墾屯兵。萬曆23年4月25日(1595年6月2日),巡撫許孚遠在奏報海壇開墾情形時,認為在海壇開墾之後,應考慮在澎湖設置屯兵,使其耕作自給自足,才是長遠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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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查彭湖,屬晉江地面,遙峙海中,為東西二洋,暹羅、呂宋、琉球、日本必經之地。其山周遭五、六百里,中多平原曠野,膏腴之田,度可十萬,若於此設將屯兵,築城置營,且耕且守,據海洋之要害,斷諸夷之往來,則尤為長駕遠馭之策。但彭湖去內地稍遠,見無居民,未易輕議。須待海壇經理已有成效,然後次第查議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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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孚遠雖能瞭解澎湖的防禦、交通地位,然對於自然狀況實有所誤解,因而寄望於屯兵戍防。至萬曆25年(1597),因豐臣秀吉入侵朝鮮,中國東南海防戒嚴。7月16日(1597年8月28日),福建巡撫金學曾上疏海防事務,其中即述及:「惟彭湖去泉州程僅一日,綿延,恐為倭據;議以南路游擊汛期往守。」同年,明廷採取定期巡防澎湖的政策,設澎湖遊兵850人,分春、冬兩季,來澎戍防。由明朝相關文獻對澎湖的論述可知,其主要著眼於東南沿海的防禦,而對於澎湖的交通、貿易地位已能明確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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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二)|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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