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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寧字十六號海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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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1777寧字拾陸號海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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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西元1777年11月23日),閩浙總督鐘音在上呈的奏摺裡提及,福建澎湖水師右營之前有一艘「寧字十六號」(寧字拾陸號)戰船被風浪打壞,關於新造船隻補充損失的事宜,需要另案辦理。但是本船遇難的確切日期、地點、成因、船員人數、貨物內容均未記載,以清代奏摺的處理速度反推日期,海難時間可能介於乾隆四十年一月(1775年1月31日)到四十二年十月一日(1777年10月31日)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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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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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浙總督署福建巡撫臣鐘音謹奏,為奏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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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照各省修造戰船欽奉上諭:『令各督、撫、將軍等一體實力查驗,毋任稍有冒濫,致滋弊竇,仍令每次具摺奏聞。』欽此。又奉諭旨:『戰船舊料變價銀兩,委員據實確估,不必拘泥成規定數。』欽此。欽遵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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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查閩省原估報臺灣廠戰船一十二隻等事案,內大修臺灣協標左營定字三號、六號,澎湖協標左營綏字四號等船三隻;再大修臺灣協標中營平字八號、十號、十六號,左營定字十二號、十四號、十七號、十八號,右營澄字三號、八號等船九隻。又,原估報臺灣廠戰船三隻等事案,內除寧字十六號一船遭風擊碎,另案辦理外,實應再大修臺灣協標中營平字十三號、右營澄字十三號等船二隻,均係乾隆三十八、九等年,正、十二等月大小修完竣,計至四十一、二等年,正、十二等月俱屆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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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浙總督鐘音〈為奏明臺灣廠應行大修戰船緣由事〉,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177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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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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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博物院,《宮中檔乾隆朝奏摺v.40》(台北市:國立故宮博物院,1982年,影印本),頁539-540。國立台灣大學,《台灣歷史數位圖書館》,檔名:〈ntu-1787870-0053900540.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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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資料庫)》(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書序號0032511。國立台灣大學,《台灣歷史數位圖書館》,檔名:〈ihp-neigedk-0000100006-0032511.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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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令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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