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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兆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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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協鎮溫兆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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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23年歲次癸卯中秋(1843),溫兆鳳寫祝壽文給予在台的友人王德隆,祝其六十壽辰。此篇祝壽文於昭和6年(1931)4年上旬,由其孫王載華重新抄錄。該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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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六年歲次辛未清和之月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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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癸卯年仲秋月澎湖協鎮溫兆鳳寄郵與家仙祖諱德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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弼選字王祐弼官章六十壽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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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紅金字壽屏十二幅祝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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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載華茂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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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遊延名師督課子若孫,長君學海補弟子員,黌序有聲。其諸子諸孫,亦烝烝日上、人文蔚起,臚喝先聲。余得為弼選預決之,所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也!而豈僅享大年,備多福已哉!是歲中秋,為弼選六秩弧(孤)辰,余海天遙隔,無由躋堂稱觴。追念蘭誼,深悉弼選好德不倦,所以致壽之,故與尚書孔子之言相脗和。不揣固陋,綴為弁言,郵寄以為弼選壽。弼選或亦欣然,為盡一觴乎!是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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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癸卯年仲秋壽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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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澎湖協鎮愚兄溫兆鳳頓首拜 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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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六年歲次辛未清和月上皖(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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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載華字茂滔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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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隆,字弼選、官章祐弼,生於乾隆48年(1783)前後,其生平待考。溫兆鳳於此篇祝壽文中自稱澎湖協鎮,對王德隆則稱愚兄,可見其年齡長於王德隆,兩人有芝蘭之誼。因遙隔海天,此篇祝壽文以郵寄方式送達王德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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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澎湖志書有關溫兆鳳的記載僅有《澎湖廳志》:「水仙宮……道光元年,左營遊擊阮朝良、通判蔣鏞、護協沈朝冠、協鎮孫得發、遊擊黃步青、溫兆鳳、蕭得華倡修」;《澎湖續編》則提及溫兆鳳任左營游擊。然而,並無其任職的起訖時間,更無其陞任澎湖協水師副將的記載。周凱《廈門志》記載溫兆鳳為龍巖州人:「嘉慶24年(1819)任左右營遊擊守備。道光元年(1821)署前後營遊擊守備,二年再署(1822)」。因此,上述澎湖水仙宮道光元年溫兆鳳重修之語應只字道光元年起,上述諸人陸續有重修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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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5年4月(1825)閩浙總督趙慎畛奏請「福建臺灣水師右營都司員缺,請以閩安水師左營都司溫兆鳳調補」奉准。溫兆鳳自此展開台澎的軍旅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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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6年(1826)發生兵丁糾夥持械互鬥,致斃人命一案,各該管員弁聞信雖然即往分投彈壓止息,查拿首從全數獲解。但相關人員仍遭議處,包括台灣鎮總兵蔡萬齡著銷去軍功加一級,免其降級,仍給還軍功紀錄二次。溫兆鳳,則俱著加恩照所降之級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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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7年(1827)5月,鹽舡戶黃義吉、金萬成在洋被匪牽劫,淡水同知李慎彝、艋舺營守備詹功顯據報即派兵勇、丁役把截口岸,分駕商哨督帶弁兵出洋探捕,二十日傍晚瞭晃馬遴山洋面,有匪船三隻,被鹿港營舟師跟追剿圍,二船沉礁擊碎,擒獲盜犯黃高山、陳沅、林受、陳炤、陳興;鹿港營遊擊溫兆鳳拿獲林酒、黃音、陳久、陳春九名,餘一船乘風北竄。道光8年1月(1828),福建台灣鎮總兵臣劉廷斌據此奏此議敘有功人員。準此,最遲於道光7年溫兆鳳已轉任鹿港營遊擊;周璽的《彰化縣志》亦有道光8年(1828)仲春,福建臺灣府知府鄧傳安、彰化縣知縣李廷璧、鹿港營遊擊溫兆鳳等人,敬祭於朱子等人的〈文開書院釋奠祭先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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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金門館原稱「浯江館」,道光11年(1831),溫兆鳳倡議重建,但未動工便認他職,後任的劉光彩承繼此事,該工程由鄭用錫擔任總理,於道光12年(1832)2月動工,道光14年(1834)4月落成,溫兆鳳捐銀五十大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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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12年(1832)夏季大旱,復以知縣邵用之治事無章。張丙與陳辦於嘉義起兵豎旗。十月,攻佔臺灣縣大部分地區與雲林斗六門,建國號「天運」,自立為「開國大元帥」。爾後攻擊鹽水港,造成臺灣府知府呂志恆傷亡、把總朱國珍、副將周承恩等人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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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鎮總兵劉廷斌於10月2日,乃委護澎湖水師副將事游擊溫兆鳳、安平右營都司楊武銑前來支援鹽水港支援,清朝亦見事態嚴重派大兵前來台灣平亂。11月初3日,溫兆鳳在嘉義與賊接仗,奮勇當先而有被害之說的傳聞,即記上僅止於負傷並未陣亡。11底溫兆鳳自嘉義報信:詹通業經拿獲,提督馬濟勝以賊黨星散,專事搜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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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丙久攻嘉義不下,加上王得祿、劉廷斌等人強力的壓制下,動亂逐漸平息。同年(1832)12月,張丙等人被捕。隔年(1833)2月,張丙與其他三名匪首在福建受審。5月,解送京師刑部複審;6月到京,依律凌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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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13年(1833)5月,提督馬濟勝以剿辦臺匪出力之文武員弁官兵等,奏請鼓勵,時任臺灣艋舺營參將溫兆鳳以打仗出力,左腿受傷,著賞戴花翎。故而《澎湖續編》稱溫兆鳳任職澎湖左營游擊,也僅是兼任的護理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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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13年(1933)11月,閩浙總督程祖洛會同福建水師提督陳化成奏請:「為海外水師副將要缺需員,請以籍隸本省之參將陞補,恭摺奏祈聖鑒事。查潘世標年四十五歲,福建同安縣人,由行伍洊陞今職,道光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引見受劄,六月內到營任事,歷俸已滿一年,該員明白誠實,辦事認真,節經出洋緝捕,屢次獲盜,於洋面、沙水素稱熟悉,以之陞補臺灣澎湖協水師副將可資整飭。時潘世標任職烽火門參將,於道光13年(1833)11月後,陞任澎湖協副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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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15年(1835)6月,福建閩安協水師副將邵永福陞署福寧鎮總兵,閩浙總督程祖洛奏請福建閩安協水師副將員缺,以潘世標調補,所遺澎湖協副將缺,以溫兆鳳升署,程祖洛認為:「……臺灣艋舺營水師參將溫兆鳳,年五十歲,福龍巖縣人,由營伍陞署艋舺營水師參將,于道光十三年正月內承領署劄任事,十四年十二月接准部文,寔授接扎,尚未據報行期。該員水務明暢,緝補勤能,曾經出兵打仗受傷,蒙皇上天恩賞戴花翎,併節次出洋獲盜著有勞績,且由臺灣都司洊陞至參將,于臺澎地方情形最為熟悉,堪以陞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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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18年(1838)10月,溫兆鳳因親喪,必須離任回籍守制,閩浙總督鍾祥同水師提督陳化成以澎湖地方孤懸大海之中,內當廈門屏障,外為台郡門戶,巡緝撫綏均關緊要,奏請由臺灣艋舺營水師參將詹功顯陞署澎湖協副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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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20年(1840),太子太保王得祿、安平協鎮溫兆鳳等武職官員捐俸修築義塚,購置義田,以安置道光12年(1832)張丙事件中犧牲之官兵,以為春秋祀費,並立〈殉難義塜碑記〉以記其事。此碑由太子太保前任提督、福建浙江軍門、子爵世席江右王得祿記,特授澎湖副總兵官調署安平協鎮溫兆鳳勒石,金門林樹梅書丹,閩安魏明經、銀同王奪標同督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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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觀之,溫兆鳳不僅僅是名武將,腹中更有詩書文墨。此碑,溫兆鳳以特授澎湖副總兵官調署安平協鎮之名捐銀一百四十元。澎湖官兵捐銀者亦夥:澎湖協鎮詹功顯捐銀四十元、前護澎湖協鎮林瑞鳳捐銀二十元、署澎左遊府許日高捐銀十元、護澎右遊府郭揚聲捐銀二十元、前署澎左中軍府林經金捐銀八元、署澎右軍府吳朝良捐銀八元、澎營千總吳鍾成捐銀捌元。把總陳得貴、楊得,各捐銀四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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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上述,潘世標於道光13年(1833)11月接任澎湖協副將,道光15年(1835)6月離任,繼任者為溫兆鳳。溫兆鳳與番世標二人任職副將之事蹟皆不見於澎湖方志之記載。道光18年(1838)10月,溫兆鳳因親喪回籍守制,再由詹功顯接任澎湖協副將。道光20年(1840)溫兆鳳已轉任安平協。爾後,溫兆鳳應回到故鄉福建龍巖或在台灣之外的地方任官,故而其在道光24年(1844)撰文祝福王弼選時稱「遙隔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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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玉河老師
知識建檔|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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