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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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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人都相信死在床上的人無法超生,所以人在臨終前就要先由房間移到正廳中臨時舖設的板床上(稱為「徙舖」),之後還要取下大廳的天公爐,並且把神明及祖先牌位遮蓋起來。依禮男性移到大廳右側(正寢),女性移到左側(內寢),方向都是頭朝外,腳朝內;目前則多改為家中還有長輩在的移到大廳左側,否則一律在右側。死者斷氣之後長子要穿著孝服提水桶帶兩個銅板到井邊打水(稱為「乞水」)回來,幫死者擦拭身體(淨身),再為死者換上壽衣,稱為「張老」。依例男子的壽衣必須包括死者生前由子女所贈送的祝壽衣物(俗稱「張老衫褲」),女子的壽衣則要有她出嫁所穿的「白布衫裙」,而且層(套)數都必須是奇數。一般來說上了年紀的人或是已經當了祖父母的長輩穿7層,中年人穿5層,50歲以下的死者就只能穿3層,不過無論穿幾層都一定要有白衣褲。死者的壽衣換穿好之後喪家就開始供「腳尾飯」(飯上插雙筷子)及燒「腳尾錢」(銀紙),再請道士進行「洗淨」。然後在門外貼一張寫著「嚴制」(男)或「慈制」(女)的白紙;嚴制貼在左邊,慈制貼在右邊,稱為「掛孝」。接著還要在死者的板床旁邊擺一張桌子做靈桌,桌子上用小罐裝沙當香爐,兩邊則點上白燭。從死者斷氣時起家眷都必須脫下冠履、華服,並依親等不同帶孝,禁止理髮、赴宴及參拜寺廟;孝子、孝媳則每晚在大廳打地舖,不可以上床睡覺(稱為「守舖」),直到出殯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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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15輯|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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