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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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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彙|馬公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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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初期的戶政仍然沿襲日治時期的舊制,由警察機關接掌,民國35年(1946)才依據戶藉法的規定,劃歸馬公鎮公所戶籍課。民國57年(1968)1月,成立「戶警聯繫中心」,民國58年(1969)7月試辨「戶警合一」制度,民國62年(1973)7月,將戶政業務由民政單位劃歸警察機關主管,成立了各鄉鎮的戶政事務所。馬公鎮戶政事務所在民國63年(1974)9月由馬公市光明路18號(馬公鎮公所)遷到水源路3號,民國65年(1976)再遷到樹德路20號(刑警隊舊址),民國67年(1978)移到治平路26號(拖政事務所舊址),到民國76年(1987)才遷入新生路203號的馬公分局大樓。民國81年(1992)7月又實施「戶警分立」,戶政業務回歸民政單位,但是仍借用分局廳舍辦公,到民國86年(1997)4月13日永壽街81號新建的辨公大樓完成後,才遷到現址,民國88年(1999)再增建三樓迄今(洪文源、葉茂生2005:448-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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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7輯|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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