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第一個體育場是
民國46年(1957)興建的「中正體育場」(照片3-5),位於
觀音亭右方,只有300公尺的田徑跑道,而且因鄰近海邊,各項設施都無法在冬季時使用。
民國59年(1970)縣政府在
西文里的舊忠烈祠東側(今體育場東南角)興建了1座體育館,後來因建坪小、又沒有看臺設備,難以符合實際需要而報廢拆除。
民國69年(1980)縣政府又配合「全面推動基層建設方案」中的「修建及充實各拖醴育場(館)計畫」,選定
文化中心東南側,佔拖6.3公頃的中正公園預定池,新建體育館及體育場各1座。並於
民國70年(1981)發包動工,
民國73年(1984)興建完成;翌年,還成立1個縣屬二級機關—縣立體育場(中華路238號)來專責管理(洪文源、葉茂生2005:450)。目前縣立體育場有獨立的人員編制,專責維護、管理場拖及器材,不但要自行負責行政業務管理及督導,還必須辨理全縣體育活動,協助各級學校辨理各項運動比謇或學校運動會。體育場(含田徑場及各項球場)及體育館除了接受工商學校團體租借場拖之外,平常的開放時間都提供場池給民眾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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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引用|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7輯|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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