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屬空間|
天后宮澎湖天后宮─木雕行龍紋下桌平頂供桌,束頸飾弦紋,足直無飾,桌面石質包鐵框,框底漆紅、表面呈深綠色;桌面石板鑲嵌螺鈿有字,中行「
天后宮」,上方似有字但被現置展示櫃遮蓋;上款「
大正癸亥冬月置」,下款「董事謝得林隨吳傳立吳寶額吳清江仝献」。桌裙為木質浮雕,上下一體,頂橫飾中行「
天后宮」三字印篆體變形為圓形,三字間飾博古圖,最外側各有二蝠紋圍成一圓,內陽文落款,左款「大正拾二年」、「嵗次癸亥仲冬吉置」,右款「
北甲董事吳傳立吳寶額謝得林隨吳清江敬叩」。下半如意形開光,框內浮雕雙龍紋,左龍大、身延至右上,右下一小龍,雙龍首相對;框外四角各有一蝠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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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理由|一、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傳統技術、藝能或生活文化特色:本桌落款為「
大正癸亥冬月」,與
天后宮大正12年(1923)改建落成為同期。捐贈者為「
北甲董事吳傳立吳寶額謝得林隨吳清江」:
媽宮城區的
北甲由於發跡很早,故從事經商的人最多,多經營南北雜貨,其中謝得、吳清江及林隨皆任
天后宮改築董事,亦都經營商號;謝得及吳寶額後續也參與
馬公城隍廟改建的發起。在本桌上呈現
北甲商賈參與宗教事務的依據,並透露出
天后宮具有闔澎公廟的信仰意義。二、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本桌雕刻精細、紋樣吉祥,桌裙略去習慣書上、下款的「劍帶」,而改採兩蝠紋圍圈雕上、下款,並分放廟名兩側,使行龍開光呈最大畫面,為澎湖少見的活潑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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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桌捐獻者「
北甲董事吳傳立吳寶額謝得林隨吳清江」,其中「謝得」為
天后宮改築董事,經營壽材加工業,曾擔任保證公職多年,熱於助人及公益,除遇窮無以歛者施予棺木,也參與
觀音亭及城隍面等改築工作工作;「吳清江」,
天后宮改築董事,開設「新雲珍」商號,販售菓子、米、薪炭、雜貨等;「林隨」,
天后宮改築董事,經營「錦文」商號,販售雜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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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來源|國家文化資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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