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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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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忠(1848-1911),網垵澳網垵鄉(東安村 西安村)(今望安鄉東安村)人,又名秉中,年17入當地私塾,而後再到潭邊陳斯輝處學漢文,以後即從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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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商有成後,曾將所造船及漁具租給漁人。又在八罩島(今望安)中的東吉島蓋大屋1間,每年陰曆9、10兩月為漁穫期,供給30人船隻,使出海捕魚,而得漁穫量3成之報酬,每年收入大約在150円至180円円間。又租給鄉人漁船一艘及曳網,從事沿岸的漁業,遂逐漸擁有網垵附近海岸名南棚的漁場(南北30丈,東西15丈),在此漁場所獲之利也不少。他將所得的魚製成魚乾,用自己擁有船隻載往臺南、嘉義、鳳山出售。除從事漁業外也榨花生油,並開中藥店和雜貨店;有船3艘,包括中國帆船1艘、漁船2艘,資產大約在2,500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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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望安鄉志(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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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垵澳網垵鄉(東安村 西安村)人(今望安鄉),年17入當地私塾,而後再到潭邊陳斯輝處學漢文,以後即從商。約在道光年間,將造船及漁具租給漁人;又在八罩島(今望安)中的東吉島上蓋大屋1間,每年陰曆9、10兩月為漁穫期,供給30人船隻,使出海捕魚,而得漁穫量3成之報酬,每年收入大約在150円至180円間。又租給鄉人漁船一艘及曳網,從事沿岸的漁業,遂逐漸擁有網垵附近海岸名南棚的漁場(南北30丈、東西15丈),在此漁場所獲之利亦不少。他將所得的魚製成魚乾,以己船載往臺南、嘉義、鳳山出售。除從事漁業外,也榨花生油,開中藥店和雜貨店;有船3艘、戎克船1艘、漁船2艘,資產大約在2,500円左右;加之品行方正,故其言行均為鄉黨所尊重,是當地極有名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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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引用|續修澎湖縣志(卷十四)人物志
知識建檔|2017-11-22。知識更新|202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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