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hu.info|澎湖知識服務平台

出殯後

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同義詞彙|出殯之後
-
死者出殯之後喪家的人每隔一兩天就要穿著孝服到墳地去祭拜,同時察看墳墓的狀況,稱為「巡山」或「巡灰」。到墳墓修好之後再擇日舉行竣工的祭祀,並且當場把旛仔、孝杖等燒掉;最後由女兒提著水壼在墳墓四周灑水(稱為「放水」),再由另一條和來時不同的路徑回家。死者一年之後的忌日喪家要舉行週年祭祀,稱為「做對年」;出嫁的女兒也都要回來參加,除去帶孝用的絨線(稱為「脫孝」)。按照古禮兒子必須守孝3年期滿才可以脫孝(稱為「做三年」),後來逐漸簡化成「可以過兩個年(春節),不能過兩個七月」,一般都在做完對年的下一個月(同一天)就可以做三年。做三年的祭拜要準備一碗上面灑著砂糖的白飯,表示一切禮俗都已經完畢;大門也要貼上紅聯表示所有的喪事禁忌都已解除,可以過正常的日子了。
-
資訊引用|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15輯|2006年
知識建檔|2021-11-25
修正建議回報


▲隱藏連結